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院系:

为持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构建与课堂教学有效衔接、有效协同的教学体系,拓展基于项目学习的实践平台空间,进一步夯实校区培养人才实践能力的基础,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水平,有效支撑与驱动以实践动手能力为核心的创新能力提升,有效助推培养“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的拔尖创新人才,现决定开展2019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论证只限校区专业类实验室建设,已经开展建设的基础教学实验室、新工科专业实验室不在本次建设论证范围之内。

二、建设原则

1.突出一流专业建设地位。以一流专业建设支撑一流人才培养,构建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系统性环境,发挥实践育人的基础作用。

2.面向紧缺性实验室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满足迫切性需要,在解决影响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关键环节与突出障碍上下功夫。

3.鼓励争取社会资源投入。深入挖掘对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性作用,加强社会资源投入,多措并举地实施建设。

学校将根据以上原则,特别是论证的必要性、充分性、可行性、紧急性、积极性陆续开展建设支持。

三、建设方式

1.对于新建实验室,要充分提升论证的成熟性,学校将对建设用途、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支持紧缺急用的新专业实验室建设。

2.对于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实验室现有资源效能,学校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与内容的盲目扩大,对确有必要改造升级的实验室进行建设投入。

3.对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发挥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学校将采用配套方式给予经费支持,联合建设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实验室。

四、基本流程

专业实验室建设实施多级论证,首先由所在院(系)开展主体论证,对论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直接负责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学校结合论证情况决定具体建设安排。

1.建设单位填写《论证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实施学院层面的建设论证之后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2.教务处将集中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开展专家层面的建设论证,给出论证意见。

3.学校将依据论证结果,结合当前可支配经费、配套资源、紧急情况等实际,择机决定启动建设进程。

五、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附件1),并汇总本学院论证书,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汇总表》(附件2),最迟于2019916(周一)下班前报送论证有关材料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ce@hitwh.edu.cn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策,5687013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doc(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汇总表.xls(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教务处

                                                                     201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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