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课程的补考将于8月29日-9月1日进行,补考事宜安排如下:
一、监考教师
请任课教师查看自己讲授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于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M楼教师休息室领取补考试卷,其余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根据考试日程上安排的考试科目,安排学生就坐,并检查学生证件。
二、补考学生
参加补考的学生请携带校园一卡通(如照片或信息不清楚,还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补考日程安排(见附件,点击之后按班级检索查询相应课程的考试信息)的时间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如果错过本次考试,学校将不再安排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只能参加本专业相应课程的重修。
旷考(含未办理缓考的缺考)和违纪不允许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实践环节的课程补考时间由院系根据情况进行安排,学生需要及时联系相关院系询问补考事宜。其他未安排的必修课程,请不及格的学生于8月28日联系任课教师咨询补考事宜。
附件:补考日程安排.xlsx
教务处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