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关于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位老师:

以下转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关于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有需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老师请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注册及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 1。校区联系人:魏萌,5687357。

 

关于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有关高校: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详见附件)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3.高校管理员须先自行注册账号,注册用户名请使用学校标识码(详见附件“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军队院校注册用户名见附件“军队院校管理员用户名”),姓名请使用“学校名称+管理员”格式,如“XXX大学管理员”。登录后通过“产学合作”-“高校管理员申请”填写和提交管理员申请。管理员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校内项目申报及结题申请管理。其中,高校管理员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须加盖校级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注:每所高校仅限提交一份高校管理员申请。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高校申请管理员权限;高校教师/学生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高校教师/学生申报项目;高校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



附件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pdf

附件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xls

 教务处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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