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广大教师: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与发放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各院(系)及全校教师的监督,现将经个人申报,院系推荐,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统计和审核,教学委员会审议和评审通过的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奖励文件规定,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在奖励范围内。
1、公示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11日
2、如有异议,请联系:
本科教学方面:纪校娟 5687377
研究生教学方面:李洪斌 5687780
附件一: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名单公示(本科教学).xlsx
附件二: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名单公示(研究生教学).xlsx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