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暨山东省教学成果培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院(系)、教学部、职能部处:

为奖励我校在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并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评审工作,并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择优进行培育并推荐申报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教学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对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材精品战略、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中,教学体制机制创新、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2.在建设一流本科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3.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重大战略中,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4.在主动服务山东经济,对接以先进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中,推动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人才培养结构战略布局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5.在探索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中,在合作办学模式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6.在构建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互联网+教育”结构体系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模式和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7.在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8.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微观教学领域方面取得的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能够真实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和著作等。鼓励专心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总结和凝练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取得具有良好教学效果的成果,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四)每个推荐单位成果限报2项,建议多个部门联合申报。 

(五)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显著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二、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评

各学院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请注意做好资源整合,以利于省级成果奖的申报。

(二)学校评审

学校拟定于3月下旬召开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定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及二等奖若干,根据申报数量及质量评选。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成效,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产生较大的影响,具有重大推广价值。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某一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成效,并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在校内和省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具有较大推广价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3)准确填写。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纸质版材料

纸质版一:上述1-6 项纸质材料合并装订成1 册(一式一份), 需加目录,封皮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首页, 此册材料顺序为:封皮—目录—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所有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报送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

纸质版二:推荐单位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汇总表中序号代表推荐顺序。

(三)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一:上述1-6 项纸质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份PDF 格式文件,文档命名为“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汽车工程学院-某某某”。

电子版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 格式 (附件2),命名为“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质量办公室(主楼346B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发至邮箱zzy619hit@hitwh.edu.cn。

截止时间:2020年3 月17日(星期二)17:00,请严格遵守时间。

联系电话:5682036

人:张振宇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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