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持续创新开展后疫情时代“互联网+”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区创新开展网络在线教学,成功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顺利完成了2020春夏季学期教学任务,保障了教学秩序的平稳运行,取得了重要的抗疫成果。为进一步巩固网络教学成效,保持在线教学思维与行为惯性,实现由“战时”向“新常态”的过渡,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向“互联网+”与“智能+”的新形态教育教学转化,特发出本通知。旨在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多形态“互联网+”教学,改变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更新课程内容,充分发挥多种优质网络在线资源对教育教学的重塑、变革、提升与带动作用。

一、适应发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经过疫情洗礼,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已成必然,要有意识地将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入到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网络信息化教学平台、工具、系统、软件对教学的重构作用,逐步建立起后疫情时代与“互联网+”教学要求相适应、相匹配的课程教学体系。

二、多形态开展“互联网+”教学

1、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开展多模式教学

选取合适的在线教学平台,充分利用优质线上教学资源,开展MOOC/SPOC+翻转课堂、录播+翻转课堂等多模式的混合教学,形成线上线下与课内课外相辅相成的教学形态,在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与学习成效的同时,培养学生掌握多元化网络在线学习技术,养成自主学习、互动学习的良好习惯。鼓励教师借助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对原生课堂教学进行重构——压缩线下学时、创新教学形式、改革教学方式、优化教学方法、丰富考核方式等等,自主开展探索与实践。

2、促进线下实体课堂教学信息化改革

开展线下实体课堂教学信息化改革是促进课程教学信息化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要注重利用在线教学工具对知识讲授、能力提升与素质养成的提升作用。使用“雨课堂”、“云班课”、“微助教”、“学习通”、“教学立方”等网络软件/小程序开展以测验等互动交流为主的课堂教学,利用网络在线工具/软件开展实时性演示,运用移动性信息化教学辅助设备/工具开展案例式教学,通过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来改善教学体验,推动教学效果取得进一步提高。

3、开辟课程网络互动交流学习新空间

灵活利用多种网络通信工具、网络会议系统、网络课堂环境、网络共享空间,全面建设课程的线上交流空间,开辟“网络第二课堂”,建设“实体课堂+网络课堂”的线下线上结合体,开展讲解、答疑、研讨等师生与生生互动交流,形成泛在教学与学习空间。

4、疫情期间课程教学资源再利用

鼓励将疫情期间网络教学形成的课程教学资源进行“再创造再利用”,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校园课程教学。使用案例、习题库、资源集等开展研讨式教学,编辑直播、录播形成的在线教学视频和课程录播视频等制作微课、微视频,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校园课堂教学带来前期工作成果的有力支持,也为疫情的不确定性对教学带来的潜在影响提供基本保障。

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在线教学

各学院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国家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山东省一流课程教学团队、(疫情防控期间受表彰)在线教学优秀教师、校区优秀课程教学团队、学校学院各级教学负责人等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头进行“互联网+”教学改革,形成可供参考借鉴的鲜活案例,推广典型做法与积累的优势经验,带动本单位开展多样化教学探索与实践,进而为校区“互联网+”教学向常态化、长效化迈进贡献积极力量。

四、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性安排

对于切实开展“互联网+”教学改革并取得实质成效的教师,将在教学工作量核算、优秀教学教师(案例)评选、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分配方面获得政策性支持倾斜。学院组织“互联网+”教学改革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记录、教学总结等材料,提交教务处进行认定。教务处将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发布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制度性长效机制。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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