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构建与课堂教学有效衔接、有效协同的教学体系,拓展基于项目学习的实践平台空间,进一步夯实校区培养人才实践能力的基础,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水平,有效支撑与驱动以实践动手能力为核心的创新能力提升,有效助推培养“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的拔尖创新人才,现决定开展2021年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次实验室建设论证面向专业实验室、新工科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及机房不在本次论证建设范围内。

1、专业实验室建设:包括新建与升级两部分

2、新工科实验室建设:包括新工科本专业实验室、新工科联合共享实验室两类。

二、建设原则

1、实验室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教学必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以满足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目标需要为主要宗旨。

2、面向紧缺急需型实验室建设。立足于目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满足迫切性需要,重点支持建设紧缺急需的新专业实验室。

3、鼓励争取社会资源。鼓励校企合作,从企业争取资源,优先支持产学合作项目实验室建设,通过多方面协作努力,深入挖掘对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性作用多措并举的实施建设。

三、建设方式

2020版培养方案紧密结合起来,以课程设置为基准,按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所需实践课程条件规划,合理提出建设内容,鼓励学院立足现有资源,配套建设急需实验室。

1.对于新工科专业实验室建设,要准确掌握新工科专业实践教学建设要求,摸清摸透当前现有支撑条件,精准提出新建需求,优先支持校企联合或有社会资源注入的实验室建设

2.对于新工科联合共享实验室建设,要充分论证交叉融合类课程对于实践环节的需要,基于当前现有的资源条件情况及人才培养需求,以牵头学院为主提出多专业共同建设要求,多学院多专业协同开展实验室建设。

3.对于新建实验室,要充分提升论证的成熟性,学校将对建设用途、内容等进行严格把关,支持紧缺急用的新专业实验室建设。

4.对于改造升级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利用当前实验室现有资源效能,学校将严格控制建设范围与内容的盲目扩大,对确有必要改造升级的实验室进行建设投入。

5.对于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要充分发挥多方合力的协同效应,学校将采用配套方式给予经费支持,联合建设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实验室。

四、基本流程

专业实验室建设实施多级论证,首先由所在院(系)开展主体论证,对论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直接负责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学校结合论证情况决定具体建设安排。

1.建设单位填写《论证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实施学院层面的建设论证之后报送材料至教务处。

2.教务处将集中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开展专家层面的建设论证,给出论证意见。

3.学校将依据论证结果,结合当前可支配经费、配套资源、紧急情况等实际,择机决定启动建设进程。

本次未能得到支持的立项,在论证充分前提下,下一轮建设予以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附件1)并汇总本学院论证书,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汇总表》(附件2)最迟于2021年6月4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论证有关材料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im@hit.edu.cn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5687495

附件:1.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doc(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汇总表》.xls(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教务处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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