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并于近日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为做好校区一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决定启动校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申报类型
按照2019年第一批一流课程申报要求,校区分别通过两条通道申报国家级与省级一流课程,有关申报范围及要求参见附件1。
1.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
由校区遴选后上报校本部,经校本部统一遴选后推荐国家参评。
2.山东省一流课程申报
由校区组织遴选,根据申报限额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在山东省参评。
二、申报准备
1.请各院系做好摸底,提前组织相关教师准备申报材料,特别是“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说课”视频等材料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2.《申报书》见附件2(第二批一流课程五类课程申报书)。
3.请关注教务处后续在校网上发布的关于国家级一流课程、山东省一流课程申报限额与具体遴选安排的通知。
联系人:张振宇
联系电话568203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