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中国慕课品牌。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类别更加全面的国家级精品慕课体系。
(二)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二、推荐条件
申报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取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成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推荐范围及推荐数量
(一)推荐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数量
学院推荐申报数量无限制。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推荐工作采取总额控制、分年度推荐的办法。学校推荐指标待上级部门文件下达后确定。
四、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的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五、推荐流程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课程,其负责人需如实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学院。
(二)学院对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保证真实性。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价、排序,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保证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确认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经公示后发布。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学校将在本次评选的各类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六、课程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通过认定的课程,5年内不能更换课程负责人;如负责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一流课程将予以撤销。
七、材料报送要求
线上一流课程详见附件4。
线下一流课程详见附件5。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详见附件6。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详见附件7。
八、其他说明
(一)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教育部对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
(二)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已经认定为各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推荐。
(四)专业类代码请查询附件8。
(五)经请示校本部,本次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威海校区可参与申报,申报数量不做限制,但不允许申报与校本部已获批第一批国家一流课程相同的课程,本次校区申报课程如有与本部申报课程相同者,将进行整合申报,因此建议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提前与本部相关专业或老师联系。
申报工作联系人:
张振宇,电话:5682036 主楼346B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