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广大教师: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与发放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各教学单位及校区教师的监督,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设置与分配方案》,现将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统计和审核,教学委员会审议和评审通过的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按照奖励文件规定,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在奖励范围内。
1、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7月11日
2、如有异议,请联系:
本科教学方面:纪校娟 5687377;13792754059
研究生教学方面:周滈 5687145;15263183829
附件一: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名单公示(本科教学).xlsx
附件二: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优秀专项津贴评选名单公示(研究生教学).xlsx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