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本科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支持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育人水平,校区现开展第三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本科课程)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以教师所授本科课程为申报基础,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育人目标,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并有机融入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等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申报条件

(一)负责人应为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基础,教学效果良好。

(二)以课程教学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团队成员共同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与改革(已获批各级立项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允许再次申报)

(三)为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鼓励思政教师(含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各学院(部)课程思政分中心成员参与项目建设。

为确保研究质量,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如有在研的其他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立项。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已有课程思政项目在研或结题的负责人不再参加申报,且本研课程思政类项目不得兼报。

三、项目管理

(一)研究周期

项目于20234月启动,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由校区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若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由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校区审批通过后延期1年。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再次申报所有本科教学教研项目及教学建设类项目。

(二)项目经费

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量,分为校区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校区资助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教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填报预算(不可支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经费自筹项目校区不予经费资助项目启动后首次拨付总经费40%教师须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经费执行进度,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四、结题验收要求

(一)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教学文件。

(二)明确课程目标、改革教学方法,并在课程教学中连续实施,形成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经验,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等,项目成果可在外校或校区组织的研讨会、午餐会等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三)留存专家听课、课堂录像、学生反馈等能够体现研究成效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五、材料报送

学院(部)组织院内遴选推荐工作,排序后于330(星期四)1700前由教务员统一将申报表(附件1pdf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课程名)及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基层单位审核意见(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命名方式:学院+姓名+课程名)报送至校区教务处(主楼346B)。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校区教务处。

联系人:刘鹏 张振宇

联系电话:5687536 5682036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基层单位审核意见.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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