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与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助力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要结合校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教学质量与学习成效提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重点在课堂教学改革深化、课程建设创优、教学信息化与数字化探索、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开展研究。本次立项申报选题范围不包含课程思政建设。
二、申报类型
1.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
进一步深化教学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理论研究,探索课程教学规律与方法,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促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与管理效能,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课程建设项目
(1)“思政课程”专项课程建设立项
围绕教学内容与时俱进与深度重构,深化“论信服”教学法全面融入课堂,加大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翻转式教学方法创新,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走深走实,提升思政课教学吸引力、抬头率、参与度和实效性,打造受学生欢迎的思政教育示范课程。
(2)课程建设培优立项
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对已有课程的改革创新,丰富课程资源,重构课程内容,强化课程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按照“金课”“两性一度”标准全面深化课程建设,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本科课程。
3.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注重多维度课堂教学改革集成创新,深挖课程育人要素,优化教学内容供给,改善课堂教学方法,善用信息技术赋能,改进学业评价方式,打造“思政课堂+情感课堂+活力课堂+生态课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新型态教材建设项目
探索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多种形式的网络化新型态教材,丰富数字化教材内涵,促进教材与课程和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材革命。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区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并承担本科生教学或从事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
2.项目负责人如有在研(尚未结题)的校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作为负责人参加本次申报。
3.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已提交课堂教学改革“一课一策”的在职教师。
4.为确保研究质量,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
5.已列入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校区将建立已列入校级、省级或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自建库并查重,重复率超过30%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
6.项目负责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确保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含已公开发表的任何形式成果)等行为,对于审查发现的违反者,将按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处理。
四、管理与经费
1.项目经费
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量,分为校区资助项目和经费自筹项目。校区资助项目“思政课程”专项课程建设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其余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教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填报预算(不可支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经费自筹项目校区不予经费资助。
项目启动后首次拨付总经费40%,教师须确保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经费执行进度,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2.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期满由校区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对不能按期结题的研究项目,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校区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项目延长期最多为1年。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填写附件1-4《项目申报表》,提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评审、排序后,由学院将附件5《项目汇总表》1份及附件1-4《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上述电子版材料于5月24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H346B办公室。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3.批准立项的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启动。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刘鹏、张振宇
联系电话:5687536、5682036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研项目项目申报表(面上项目).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建设申请书(思政课程、课程建设培优).doc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新型态教材).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