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实验室验收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2019年以来,校区已启动多批次实验室建设,并取得了积极进展,进一步增强了校区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资源与条件的保障力度。

为积极推进和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应用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现开展实验室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面向2019-2021年立项建设的实验室。原则上2019及2020年立项建设的实验室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21年立项建设的实验室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与本次验收。

2、验收条件

按照校区批复的立项任务要求,完成实验室建设任务,并开展了至少2轮实验教学工作,相关材料准备齐备。

二、验收程序

本次实验室验收以“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

1、现场答辩

1)教务处组织开会,宣布实验室验收专家组成员、验收流程与验收规则。

2)实验室建设负责人进行汇报(需准备汇报PPT,向专家介绍建设内容、任务实施、采购情况、运行情况、经费花销情况、取得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等内容,答辩时间10分钟以内,现场计时)。

3)验收专家组根据实验室验收报告以及负责人的汇报进行问询。

4)验收专家组给出现场答辩验收意见。

2、实地考察

(1)教务处组织验收专家组依次到各实验室进行实地考察。

(2)实验室建设负责人现场介绍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建设布局、设备安装情况、现场运行、实验流程、配套材料以及开展效果等内容)。

(3)验收专家组对实地考察内容进行问询。

4)实验室建设相关人员退场,验收委员会给出实地考察验收意见。

5)各实验室建设相关人员回到会议室,主任委员宣布验收意见。

3、具体安排

具体验收日期、验收顺序等,根据收取材料数量另行通知。

三、验收材料

请各实验室负责老师于6月19日(周一)下班前根据下列材料清单提交验收材料,已经提交过的可以不再提交,缺少的材料须补齐。

纸质材料

1、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签字盖章版)(1份)

2、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书(1份)

3、成文的实验考试(考核)办法(1份),有笔试的要提供一份上学期实验考试卷,提供5份实验报告(含实验原始数据)

4、一套完整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1套)

5、由财务处提供的经费花销明细清单及采购合同。

其中1、2需在现场答辩答辩过程中展示。3-5可只在实验室实地考察过程中提供,但须在答辩PPT中体现;纸质材料由实验室负责老师自行带到现场保管。

电子材料

1、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任务书(1份)

2、实验室建设报告书(1份)

3、一套完整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1套)、实验报告模板(含学生原始实验数据)

4、采购合同(可以是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weim@hit.edu.cn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联系我们

电话:0631-5687010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主楼3楼教务处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Copyright©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t wei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