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校区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包括本科和研究生两类。涉及跨类成果,申报单位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择,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本科和研究生两类,同一具体成果材料不能同时用于两类成果佐证。
二、遵循方向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具体工作安排
校区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等详见相应类别评审工作安排(附件6、附件7)。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分类别(本科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不接收微信报送)。政治审查表先由推荐学院盖章,待校区评审结束,同意推荐后统一组织盖校区章。
如有问题可分别咨询教务处、研究生处。
教务处联系人:张振宇,联系电话:5682036,邮箱:zzy619hit@hitwh.edu.cn
研究生处联系人:王一帆,联系电话:5687411,邮箱:yfwang@hit.edu.cn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政治审查表(本部用、校外及校区教师用).docx
附件6: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评审工作安排.pdf
附件7: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评审工作安排.pdf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