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职能部处: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与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术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助力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校区于2021年度开展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按照研究周期现开展立项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结题验收是项目执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职能部处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除校本部立项外的所有的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
2.要求结题书中的项目组成员排序与申请书中一致,如有变化,需另附情况说明;
3.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及在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形式成果汇编成成果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4.校本部立项的项目结题要求待校本部发布通知后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验收的组织
1.校区将组成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2.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以下有关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班之前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交教务处H346B刘鹏(电话:5687536)处,同时提交电子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三、有关说明
1.项目所提供的纸质材料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即可;
2.本次若不能按时结题,需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3.请按要求提供成果原件,验收结束后予以返还。只提供成果复印件的不予计算成果。
请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准备工作。
附件3:2021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