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教社科〔2022〕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哈工大本〔2021〕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发〔2021〕44号)等文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暨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融为一体,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校区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优先遴选校本部、校区、山东省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学院课程思政专项立项课程以及学校、校区课程思政相关竞赛获奖课程等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程,优先推荐学校、校区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一流课程申报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
3.课程注重体现校区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高效达成教学目标,达到如盐化水、润物无声的效果,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围绕价值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校区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7.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新时代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此类课程无需提交材料,直接遴选为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已获批校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不再重复认定为校区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鼓励此类课程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遴选推荐流程
课程负责人按照附件一和附件二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1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申报书、汇总表(佐证材料无需纸质版)各一份提交到教务处H346B办公室。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度校区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并按省教育厅限定的名额择优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刘鹏、张振宇
联系电话:5687536,5682036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