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职能部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8号)要求,现组织校内申报及遴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
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
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进行申报。
(三)立项数量
2023年教改项目面上项目计划立项300项左右;重点项目计划立项300项左右,其中,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计划立项10项左右;重大专项计划立项4项左右。
二、申报数量
2023年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以高校专任教师数、2022年重点项目立项情况、“双高”建设情况、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等统筹确定,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校区可推荐4项重点项目和2项面上项目。
为更好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省本科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申报限制
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部、部处组织本单位申报,确定推荐项目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
校内申报筛选要求:
1.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为依托(已获批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等相关内容)。
2.每个部门限报2项。
3.申报截止时间:11月13号下班前。
4.申报材料:《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二)纸质版一份、《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三)纸质版两份(申请人签字及学校推荐意见暂时由院系、部处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部门为单位送至教务处,同时提交申请书及《佐证材料清单(格式不限)》电子版,发至邮箱liupeng2021@hit.edu.cn。
5.校区将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请提前准备5分钟答辩PPT。
联系电话:5687536,5682036
联系人:刘鹏,张振宇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doc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