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验收是项目执行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职能部处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验收对象
经校区教务处批准立项的第三批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所有的结题(附件1表1)的课程负责人填写文理通识课程建设结题验收书(附件2)。
2.开课不少于3轮次(同一轮次开设两个及以上教学班的按1轮算)。
3.学生评教结果一般为B及以上。
4.要求结题书中的课程信息与项目组成员排序与申请书中一致;如果有课程信息和人员变化,需在《结题验收书》中说明。
5.如有与此课程建设有关的成果,课程负责人需提交成果佐证材料。
三、项目结题验收的组织
1.校区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验收;
2.课程负责人须按时提交以下有关结题材料:
课程负责人将文理通识课程建设结题验收书(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如有相关成果的还需提交成果佐证材料(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H346B刘鹏(电话:5687536)处,电子版(以“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命名)。
四、有关说明
1.课程所提供的纸质材料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即可;
2.本次不能按时结题的课程(附件1表2),课程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