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强国建设、教育何为”的山东答卷,推动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山东省本科高校科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校区组织参加本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教育部重点领域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简称“111”计划)。服务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为核心,集聚全省高校优势力量,打造10个左右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体,每个专业重点建设不少于10门专业核心课程,对应开发一批一流核心教材,建设一支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建设一批核心实践项目,以课程改革小切口带动解决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实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强突破。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一批本科专业发展共同体。面向山东省“十强”优势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以高水平学科专业高校牵头,联合相关领域优势特色高校,联合建设10个左右本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共同研究谋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路径,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建设一批一流本科课程,打造一流课程体系,建成一批优秀实践项目,打造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打造一批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共同体遴选不少于10门专业核心课程,集中成员高校高水平师资力量和相关产业领域高水平专家,强化课程内容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强在线资源建设、实践平台建设等,着力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推进优质核心课程共建共享,注重优化提升,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率先树立若干课程大纲、典型教案等范例,建设一批一流核心课程大纲和教案,建设一套课程质量改进评估方案或体系,探索核心课程建设及质量持续改进新途径。

(三)培育一批高水平核心教材。对应专业核心课程,培育开发建设一批核心教材。教材编写要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充分反映科技前沿和生产最新进展;要从全国和山东的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反映产业发展的中国特色和山东特点;要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合融汇,将自主可控技术、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融入教材;要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做到结构严谨、逻辑严密、体系完备。探索基于知识图谱的教材编写模式和数字教材等新形态教材建设,将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最新研究方向和技术成果融入教学内容,打造集系统性、融合性、前沿性于一体的精品教材体系。做好现有优秀教材内容、形式更新完善工作。

(四)建成一批核心实践项目。紧密结合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每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不少于3项校内实验和校外综合实践项目。校内实验要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开发具有典型性的开放性演示型、验证型、综合型、创新型的实验教学项目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校外综合实践项目要突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及时把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鼓励开展探索性科学实践项目,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创新创造能力。

(五)打造高水平核心师资队伍。以建设专业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等为载体,积极组建省内外知名学者领衔、高水平师资构成的教学团队,全程参与教学研究、教学示范、教学交流。要依托虚拟教研室等载体,积极开展名师示范讲解、课堂观察提升、骨干教师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提升相关专业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每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教师不少于500人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本次申报主体为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各学院结合自身优势学科专业,组建省内外知名学者领衔、高水平师资构成的研究团队,以申报建设项目方式,聚焦某个“十强”优势产业,围绕省厅研究确定的重点建设专业(详见附件1),研究提出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师资队伍建设方案以及教学改革重点等内容。项目建设期限2年。

(二)申报限额。项目以联合申报方式开展,联合申报单位分为核心单位和参与单位。其中,每个项目联合申报核心单位(高校)限3-5所,参与单位(高校、企业等)数量不限;每所高校可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同一专业仅限参与一个项目)。联合申报核心单位均视同为第一完成单位,参与单位均视同为第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核心单位(高校)需集体推荐其中1所高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申报条件。联合申报高校所依托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拟打造专业核心课程的负责人应为国家级或省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参与申报高校条件不限。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产教融合基础,主营业务面向“十强”优势产业领域,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无失信记录和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四、申报材料

请拟联合申报的学院和拟牵头联合申报组织的学院于125日(周二)上午下班前联系教务处进行报备。

请拟牵头联合申报组织的学院填写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附件2)以及支撑材料word版和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于128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需校区签字盖章处暂由学院签字盖章,待校区评审后盖校印,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111”计划建设,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培养定位,加强统筹谋划、整体布局,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支持和激励机制,完善课程管理和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间课堂教学实践的交流、互相借鉴,谋求课堂教学效果、教师教学能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支持的“111”计划项目按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大专项进行管理,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各高校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积极对“111”核心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建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取得改革实效。

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鹏,0631-5687536

 

附件1:2023年“111计划”重点建设专业名单.docx

附件2:2023年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重点领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12月4日更新.docx

 

教务处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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