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校区教务处负责校区的相关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打造中国慕课品牌。构建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合理、类别更加全面的国家级精品慕课体系。
(二)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四)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二、人员要求
(一)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二)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三、课程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及校区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三)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混合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强调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的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
五、推荐要求
(一)学院推荐申报数量无限制。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推荐工作采取总额控制、分年度推荐的办法。学校推荐指标待上级部门文件下达后确定。
(二)符合条件的课程,其负责人需如实填写对应申报类别《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
(三)学院对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保证真实性。校区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价、排序,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所在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保证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确认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经公示后发布。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课程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部将完善一流课程退出机制,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包括前两批已认定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其间,应按照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教育部将建设信息平台,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有效期满后,教育部将对课程进行阶段性审核。
七、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已在教学工作群发布。
线上一流课程详见附件4。
线下一流课程详见附件5。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详见附件6。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详见附件7。
八、其他说明
(一)专业类代码请查询附件8;
(二)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及各类型课程材料报送要求;
(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的具体要求,待学校本科生院另行通知。
申报工作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5687536。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附件1-8.zip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