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正运转印发)(附件1)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工作。校区组织参加本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2023年,首批建设50个左右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申报范围与条件按照实施方案中立项建设条件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专业特色学院的均应为高校自主设置的实体性二级学院。
已获批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含主要依托学院),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限额
2023年,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建设实行限额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数达到4万人及以上(以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为准,下同)的高校每校申报专业特色学院不超过3个,全日制在校生数低于2万人的高校,每校申报专业特色学院不超过1个,其他高校每校申报专业特色学院不超过2个。
根据省厅文件,校区可申报专业特色学院1个,各学院申报限额为1个。
已获批教育部未来技术学院和各类示范性专业特色学院建设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安排
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应于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将《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示范性特色学院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支撑佐证材料pdf扫描件提交到教务处,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5687536。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