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校区教务处负责校区的相关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严格遴选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二、建设与推荐计划

(一)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第三批拟建设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一流本科课程800门左右(其中线下一流本科课程不超过100门),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分赛道建设。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计划。校区属于部属驻鲁办学机构,按照教育部分赛道实施要求,由工信部负责推荐,详见《关于组织参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网址为http://today.hitwh.edu.cn/2023/1205/c1024a176991/page.psp

三、申报推荐限额

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校申报推荐限额主要依据学校上一学年开课情况以及国家级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等确定,校区申报限额为6,五类课程申报比例由各高校自主确定,校区不设比例限制

四、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下同)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职业本科院校课程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内。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三)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第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

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如果参与申报第三批省一流本科课程,该课程不得同时兼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经通过认定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三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

五、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下载申报说明及相关附件,按申报说明填写申报书及申报备案表(附件2)等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于1225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学院的申报材料汇总好连同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到教务处

3.申报材料中需校区签字盖章处先由学院签字盖章,待校区评审结束后统一替换。

4.校区组织专人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公示后择优推荐。

5.课程的负责人于202417日前完成线上填报,网络账号信息待教育部开通相应网址后另行通知。

6.2024112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各高校及时反馈。相关高校应根据反馈意见对相关内容即时整改。

7.山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分类择优确定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六、认定后管理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山东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七、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各学院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校区将按省厅要求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教务处联系人:张振宇、刘鹏,联系电话:56820365687536

 

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docx

 

教务处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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