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区课程建设整体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春夏季学期专项建设课程的开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本次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新生研讨课
2.创新研修课
3.创新实验课
4.创新创业教育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2.申报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区在岗教师,已通过本科课堂教学校级准入考核,具备授课资格,达到所申报课程的职称要求,教师所在单位原则上为校区教学单位。
3.申报课程建设思路清晰,教育理念先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为核心,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有具体实施方案,课程已基本具备开出条件。
4.申报课程的名称、学时、内容等由申报教师确定,要与校区现有课程有一定的区分度,已有相同或类似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5.不同类型课程的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不同,详见“各类课程申报说明”(附件1)。校区鼓励教授牵头组织科研团队,发挥“大师+团队”科研优势,开设覆盖多个年级、符合创新人才培养规律的创新类系列课 程。
6.学院须审核申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并对申报课程内容、形式、开设条件、是否可以设课进行严格把关。学院教材委员会对课程教材或参考书进行排查。
7.建设课程纳入校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首次开课前应通过准入考核。
8.原校级创新研修课和创新实验课已立项通过的,可以每学期系统进行开课确认,本次不需要重新申报(注:原立项不符合现行标准的,需要重新进行开课申报)。原学院创新创业课程需申报校区专项课程后申请开课。
9.本次申报课程校区不予以经费资助,统一计入学院工作量考核。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开课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开课申请书(附件2)、开课汇总表(附件3)、推荐单位党政意见(附件4)以及10分钟说课视频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确定课程立课名单,统一报送。
3.校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审批结果。
4.获批立课的课程提交课程入库信息表,校区统一将课程入库。具体开课时间等要求另见开课确认通知。
四、申请开课周期
本次开课申请通过的课程,以后每学期可以在新教务系统进行开课申请工作。连续两学年没有开课取消开课资格,新生研讨课须提交纸质开课申请。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需经过学院统一审核后,教师在申报平台报送,申报工作于2024年1月7日(星期日)12:00前完成,纸版材料报送主楼346室。具体材料如下:
1.学院需提交材料
开课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以及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件)。
2.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课程开课申请书(附件2)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以“学院+姓名+课程类型”命名。
(2)推荐单位党政意见(四类课程)pdf版(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以“学院+姓名”命名(附件4)。
(3)视频材料
教师录制新申请课程10分钟说课视频,以“学院+姓名+课程类型”命名。
申报平台使用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鹏 张振宇 电话:5687536 5682036
附件:相关附件及文件.zip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