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的教学过程,是提高和体现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校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决定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查重、答辩与评优等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查重及答辩等工作,规范验收、答辩过程,严格落实验收及答辩要求,保证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查重及答辩工作顺利完成。
3、学生须按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查重及答辩工作,切实做好学术诚信,严禁学术不端。
二、工作内容
1、组织机构
(1)学院根据答辩人数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每个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其中原则上至少有2人具有高级职称。
(2)答辩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负责组织、落实工作整体进程。另设一名答辩秘书,负责做好检查环节的准备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材料等。
2、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工作应在答辩前1周完成,结题验收检查小组(包括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根据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完成、专业水平、学术规范等情况,结合重复率检测结果、指导教师意见、评阅人意见等,确定学生是否获得答辩资格。
3、论文查重
(1)以学院为单位、由指导教师组织,在正式答辩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要求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总文字复制比不高于10%,经管、语言类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由学院依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设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2)无故不参与论文查重检测或查重重复率不符合规定的学生,不得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3)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本人实际论文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核把关,院系要适时进行抽查对比。
(4)答辩委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查重报告进行审核,符合查重要求的学生获得答辩资格,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应参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南撰写,并添加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权限,由学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字,保证学生清楚学术不端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6)查重工作相关安排后续通过学院发布。
4、答辩环节
(1)学生答辩演示文稿(PPT)首页应为查重报告截图。
(2)答辩环节包括学生以PPT方式汇报、答辩委员会提问和学生回答,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给予学生引导、提示,或替学生回答问题。
(3)答辩后,导师要及时审核学生针对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修改后的论文等材料,最终由学院进行材料存档。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按百分制评定,原则上90-100分的优秀学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80分以下的学生人数不得低于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
(5)结题验收未通过及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要在答辩日后三个月内,向学院申请进行二次答辩,结题验收未通过者需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结题验收仍未通过或二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
5.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各专业根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学术规范检测结果及专业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专业内推荐。
(2)学院对各专业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按各专业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去小数取整)确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三、具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报送材料 |
5月22日 (周三)前 |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结题验收、查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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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周三)前 |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优及成绩录入工作 | 答辩开始前三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查安排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
6月7日 (周五)下班前 |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果 (2)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报送 (3)各学院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本送至档案馆存档 | (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果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3)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PDF)发送至教务处,论文命名方式为:专业名称-学生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 |
四、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查安排及答辩学生分组名单统计表》提交至教务处纪老师:jxjhitwh@163.com。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果统计表》(电子版)和附件4《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魏老师:weim@hi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工作人员——魏老师(5687357,H337)、纪老师(5687377,H346B)。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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