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辅修专业申请(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本学年辅修专业申请的工作已开始,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22〕99号),2023级学生可申请修读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类(国家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则表示为相同本科专业类,专业类代码相同的专业见附件4中的同一列)的辅修专业。学生主修专业结束,所修读辅修专业学习资格即终止。

2.学生没有获得主修学士学位,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3.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志趣在规定时间,参照各专业拟接收的辅修人数(见附件1,未列出的专业不接收辅修申请)进行报名。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8129:00-81317:00

符合申请条件和基本要求的学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自愿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特别注意:

① 所有同学请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之后,在“个人中心-个人信息”模块填写自己的电话号码和邮箱等信息,方便联系。

②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在网页弹出“操作成功”后即为申请成功。

③ 提交结束后请在申请结束前再次核查提交状态,确保已提交申请,若未提交视为放弃辅修申请。

④ 填选的“院系”“专业”为要辅修的院系、专业,请务必填写申请意愿。若由于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将不能再修改、更换。

⑤ 在集群/大类的同学申请辅修专业时,请充分考虑后期主修专业选择结果,按照计划分流到的主修专业选择辅修专业。主修专业应与辅修专业属于不同的专业类(相同专业类的专业见附件4中的同一列),若主辅修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国家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将无法获得辅修学位证书。

⑥ 为避免网络延迟造成的提交失败,请各位同学切勿卡点提交申请。

2. 814日上午8:00-11:30

学生所属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审核。

3. 814日下午

辅修学院考评,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中进行审核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

4.816

教务处复核同意后,网上公布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生名单。

三、选课

已被录取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根据教务处通知的选课时间及方式,按照所修读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自主选课,并按要求上课。各专业辅修教学计划查看附件3,只有附件1中列出的专业接收辅修专业的申请

教务处联系人:徐老师5687633


附件1 各专业拟接收的辅修人数表

附件2 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自愿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流程

附件3 各专业辅修教学计划

附件4 专业类代码相同的专业(同一列的专业请勿互选)

                                                     教务处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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