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校区关于组织“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校本部有关要求,校区现组织开展遴选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及推荐要求

本次遴选条件及推荐要求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各单位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及符合申报要求的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应积极申报。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教师填报《“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附件3),《“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教材审核意见表(附件5),自行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填写《专家审查意见表》(以下简称专家意见表)(附件6),自行联系出版社填报《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质量自查表)(附件7)、《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以下简称使用证明),自行准备版权信息及CIP数据(以下简称版权佐证)及其他佐证材料(如有,限两份以内)提交至学院

2.学院对教师填报的申报书(附件2)、政审表(附件3)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审核意见(附件5);对专家意见表(附件6)、质量自查表(附件7)、使用证明、版权佐证及其他佐证正确性(填报信息是否属实等)及完整性(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对学院所有申报教材信息(附件4)(所有申报教材汇总在一起)进行汇总。

3.学院将申报人签字的PDF版申报书(附件2),无需签字盖章的PDF版政审表(附件3),学院签字、盖章,党支部书记及党委签字盖章的PDF版教材审核意见表(附件5),专家签字的PDF版专家意见表(附件6),出版社盖章的PDF版质量自查表(附件7),每种教材1个文件夹,以“**学院+申报人姓名+申报教材名称”命名,学院、盖章的PDF版及WORD版汇总表各1份,于8月28日中午11:30前提交至校区

4.校区审核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给校本部校本部组织专家评审,统一报送至工信部审核。

5.校本部为工信部审核通过的每种教材建立申报账户,每种教材申报负责人自行登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完成填报,具体截止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所有教材完成系统填报后,由校本部统一导出用印、上报材料。

 

联系人:张振宇  联系电话:5682036

邮箱:zzy619hit@hitwh.edu.cn

 

附件相关附件材料

请各学院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请8月15日前加入申报工作群(哈工大APP)。

 

                                                 教务处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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