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本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原则上威海校区、深圳校区所申报项目仅参与校级教改项目评审,不参与黑龙江省教改项目遴选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类别及数量
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设上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2.本年度每人作为主持人或成员此次只能申报1项教改项目。在研的省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能申报或参与新一轮省教改项目,其项目成员可作为主持人或成员申报1项省教改项目。每个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1人,最多限5个单位9人。
3.不得使用与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选题重复申请立项。
4.省教改项目向教学一线倾斜,每所高校推荐申报的省教改项目,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项目主持人年龄需能够组织实施整个项目周期,鼓励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报。
5.省教改项目向聚焦教学改革具体问题的项目研究倾斜;鼓励跨学科专业、跨高校、校企联合申报。
6.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其他立项申报条件说明详见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规〔2024〕2号)。
四、申报流程及说明
1.学院有组织地统筹规划申报。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学科建设短板弱项,从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奖角度进行规划,有组织地开展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学院可设置多个“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群”,每个项目群需申报设置1-5项重大/重点项目、若干个一般项目,群内所有项目均分别填报立项申报书,实际形式仍为独立项目,共同培育、有效支撑1项教学成果奖。汇总表中需写明每个项目所属的项目群名称(即拟培育教学成果奖名称)。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重大/重点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
3.原则上威海校区、深圳校区所申报项目仅参与校级教改项目评审,不参与黑龙江省教改项目遴选推荐。
4.教师申请立项前请详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相关类别项目的结题要求,作为立项参考,项目预期成果须符合结题要求,确保立项之后能够按期结题。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为2年。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5)学院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及EXCEL可编辑电子版。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6)WORD及PDF电子版,请做好排版。按照省要求,内容查重率不超过20%,学校及省教育厅均会进行检测,超过20%不予立项。
3.《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3)WORD版及学院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请各学院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前组织完成本单位项目的论证工作,整理用印后于9月20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1个压缩包)以“学院简称-学校教改立项-总数”命名提交至教务处。
本次项目数量多且需经过材料审核、校区和学校各相关部门审查、评审及公示等诸多环节,烦请按时提交。
联系人:张振宇、刘鹏,联系电话:0631-5682036、0631-5687536。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3:省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某某学院-负责人姓名.doc
附件4-5: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某某学院(总计--项).xlsx
附件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某某学院-负责人姓名.doc
教务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