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教学部、职能部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范围

2024年省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三种类别。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等围绕《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1,新增“高等学校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等选题)自主选题,经校区、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共同体等按程序向省厅推荐申报。重大专项,根据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简称“111”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不再另设其他选题。

二、推荐申报数量

2024年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根据高校专任教师数、教育教学成效等统筹确定,根据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校区可推荐6项重点项目和2项面上项目

为更好地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校区申报限额。

为支持山东现代农业、医养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每个高等教育共同体可从本共同体成员单位中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

三、申报要求

2024年省教改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应以山东省本科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

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申报限制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校区同意后报省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二)结题验收

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各高校在组织结题验收工作时要注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结题验收时,应提交相应可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比如:

(1)项目主持人依托本项目发表的重要文章。其中,立项为重点项目、重大专项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发表时需注明依托项目相关信息,下同),且该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CSSCI、A&HCI等收录,或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立项为面上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应至少发表1篇本人署名的、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文章,文章发表期刊不限。

(2)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作为主编获评的教材奖(国家级教材建设奖、省一流教材等),作为主编编写的教育部“马工程”教材、行业部委及以上规划教材,高水平课程等。

(3)项目主持人获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的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省类学生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4)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材料。

未取得任何标志性成果材料的,一般不予结题。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部、部处组织本单位申报,确定推荐项目后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

校内申报筛选要求:

1.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研究基础为依托(已获批立项的校区或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等相关内容)。

2.每个部门限报2项

3.申报截止时间:11月13号下班前。

4.申报材料:《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两份(项目成员签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以部门为单位送至教务处H346B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及支撑材料PDF版,支撑材料需使用统一封面(附件4)。

5.校区将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请提前准备5分钟答辩PPT。

联系电话:5687536,5682036

联系人:刘鹏,张振宇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单位推荐审查意见表.doc

附件4:支撑材料统一封面.doc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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