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综合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为确保校区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综合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持续完善全过程管理体系,强化各环节动态监督,现依据教育部、哈工大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两项工作的进度安排,统筹推进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规范执行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管理文件及《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全覆盖,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规范性。要做好本科生学术能力培养和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教育,营造严谨治学的氛围,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困难学生的指导和帮辅,坚决杜绝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和“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2、各学院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综合设计(论文)相关安排统筹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及学院的管理文件要求,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每一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设计(论文)各检查环节的审批流程和记录,补充缺漏的签批信息,确保各类存档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于各校区间流动培养的学生,学生学籍所在校区学院(学部)要切实关注并及时跟进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或综合设计(论文)进度和答辩情况,并要做好校区间课程成绩转换、成绩单、论文过程检查及答辩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毕业论文(设计)

1202539日(周日)之前完成第一次中期检查工作,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者,须在2025323日(周日)前完成第二次中期检查,未通过的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需重修。

2结题验收:12周(512-518日)完成结题验收。

3答辩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13周(519-525日)完成答辩及评优,日期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

4、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因外出实习等其他必要原因无法返校的同学,可通过线上答辩的方式完成。

(二)本科综合设计(论文)

各单位要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推进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持续组织大二、大三本科生申请并有序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做好课程维护工作,严格做好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魏老师(5687357、weim@hit.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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