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高水平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处〔2025〕1号)要求,校区将开展高水平教学成果奖(本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并评选2025年校区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作为2025年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重要遴选依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成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一流专业和“四新”专业建设、推进一流课程建设及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全面实施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教材精品战略、强化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实习实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非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2项,其中作为主持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后续若经校区评审推荐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完成人申报成果的限额须满足省通知要求。
(三)已获2024年哈工大教学成果奖的,可以参与本次申报评选工作。
(四)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建议整合,限报1项。
(五)若涉及跨本研的成果,可根据成果主要内容自主选择在本科或研究生类成果申报,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本科和研究生两类,同一具体成果材料不能同时用于本科和研究生两类成果佐证。
四、申报流程
1.各单位有规划地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要有方向性地鼓励本单位教师提炼符合条件并彰显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做好重点学科建设统筹规划、成果资源整合,以利于后续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单位要按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和遴选;单位党委要做到对推荐成果主持人、参与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校区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培育项目名单及获奖等级。
五、申报材料内容和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教学成果报告。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5.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7.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
8.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附件3)。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文档命名为“申报书-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申报书-海工学院张某”。
2.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上述2-6项材料)pdf电子版。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合并为一份pdf,首页为附件4,后面具体材料较多,可自行编辑详细目录清单,方便评审查阅。文档命名为“申报书附件-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申报书附件-海工学院张某”,大小不超过80M。所有材料真实性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
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及excel电子版。文档命名为“汇总表-学院简称(推荐申报数量)”,如“汇总表-海工学院(8)”。
4.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pdf电子版,所有页合成为一份pdf。文档命名为“政治审查表-学院简称主持人姓名”,如“政治审查表-海工学院张某”。纸质原件请学院留存备查。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7:00前。
2.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以“学院简称-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总数”命名打包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0631-5687536。
附件3-1: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意见表-哈工大人员用(含其他校区)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