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24〕305号)等文件精神,加大顶尖人才托举力度,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加快推进本科生开展高质量自主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及其重要意义
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是指学生自主向学院申请参加学院校企合作协议框架下的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的时间和内容由校企共同制定,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顶岗实习相关规定,科学组织、依法实施。学院(专业)根据学生顶岗实习质量及目标达成情况给出成绩,并认定顶岗实习可替代的实习课程学分。
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是支撑我校“1+1+X”人才培养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学院主体作用和学生主观能动性,构建“学院主导、学生自主、基地支撑、规范管理”的高质量自主实习工作体系,学生通过在知名企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的顶岗工作,获取工程实践经验,了解行业状况,提升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组织实施要求
(一)完善组织管理机制
各学院须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24〕305号),建立健全高质量自主实习过程管理和监控机制,制定高质量自主实习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的实习目的等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习目的。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切实参与实习单位的生产、研发过程,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所学专业领域的实际发展情况,锻炼解决问题、沟通合作和团队合作能力,切实获得实践经验和职业能力提升。
2.实习单位。应为能满足本科生顶岗实习条件、确保能够达到专业实习效果的行业知名企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
3.实习方式。实习方式为分散实习,并保证学生能够在实习单位进行自主顶岗实习。
4.实习时间。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应在8周以上,根据实习单位生产实际和接受能力,可灵活将实习时间与学校夏季学期或寒暑假联动安排。
5.实习内容。实习内容应由学院(专业)与实习单位研究确定,鼓励根据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凝练实习项目,开展研究性实习,推动多专业知识能力交叉融合。
6.实习计划。学院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实习内容、目标、任务、考核标准,指导教师选派及其责任,学生管理要求,实习期间的安全及突发事件处置流程,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实施事项。
7.考核及成绩评定。学院(专业)与实习单位应共同确定顶岗实习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录入成绩。
8.替代课程。根据实习内容及目标达成情况,确定专业培养方案中可替代的实习课程。
9.劳动报酬。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10.实习协议签订。要严格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工作,并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长期任务进行常态化管理。要充分利用夏季学期和寒暑假时间进行联动,提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并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实习指导,以及学生实习后的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三、实习基地建设要求
各学院需结合专业特色,建设一批高质量实习基地,主动拓展校企(地)合作资源,重点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等单位的合作,签订共建实习基地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合作关系。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新增1个稳定的高质量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高质量实习平台。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11日(周四)下班前将《2025年春夏季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学生情况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7日前完成学院2025年度至少新增1个高质量实习基地的目标,并将协议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届时教务处将另行通知报送事宜)。
联系人:宋佳 王成峰 联系电话:5687357
附件1:2025年春夏季本科生高质量自主实习学生情况表.xls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24】305号.pdf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