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行权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2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

行使主体

教务处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1.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19] 76号)

2. 《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 82号)

3. 《本科生选课指南》

4.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8] 81号)

5. 《关于2016-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补充说明》(201995日教务处通知)

6. 《关于2016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20165月)

7.  各院系制订的执行教学计划

条件标准

1. 每学期的课程成绩表(含期末、补考)齐全,有教师签字和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章

2. 成绩修改表的教师签字、基层教学负责人签字和院(系)教学负责人签章齐全

3. 成绩复核表的学生申请理由及签字齐全,开课院(系)复核结论清楚、明确

4. 成绩系统中成绩数据与原始成绩单(或修改表、复核表)均相符

5.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使用系统功能调用成绩、执行计划等数据进行成绩单制作、学分绩计算、成绩排名等工作

6. 成绩管理员对于成绩的操作均有系统自动记录的日志

所需材料

1. 教师完成录入后打印的课程成绩表

2. 教师提交的成绩录入修改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3. 经学生提交,由开课院系复合的成绩复核申请表

4. 缓考、免修的审批表

基本

程序

流程

1. 学生按规定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完成选课任务,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2.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在 “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相应课程的缓考、免修

3.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录入和提交学生成绩

4. 学生如对成绩有质疑,可在网上发布成绩后一周内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复核。开课院系组织复核后填写复核结论并告知学生。如成绩有改动由任课教师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出修改成绩申请

5. 教师在录入成绩完成后如发现有误,可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成绩修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修改申请经由基层教学负责人、院(系)教学负责人和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后生效

6. 期末总成绩不及格,且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可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的录入、复核、修改等程序与期末成绩管理相同

7. 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的学生,须以重修方式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8. 教务处负责整理和归档每学期的课程成绩表

公示方式

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监督电话

5682993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图


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doc


联系我们

电话:0631-5687010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主楼3楼教务处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Copyright©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t wei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