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 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 | ||||
行使主体 | 教务处 | 职权类别 | B | ||
职权依据 | 1.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19] 76号) 2. 《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 82号) 3. 《本科生选课指南》 4.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8] 81号) 5. 《关于2016-2018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补充说明》(2019年9月5日教务处通知) 6. 《关于2016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2016年5月) 7. 各院系制订的执行教学计划 | ||||
条件标准 | 1. 每学期的课程成绩表(含期末、补考)齐全,有教师签字和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章 2. 成绩修改表的教师签字、基层教学负责人签字和院(系)教学负责人签章齐全 3. 成绩复核表的学生申请理由及签字齐全,开课院(系)复核结论清楚、明确 4. 成绩系统中成绩数据与原始成绩单(或修改表、复核表)均相符 5. 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使用系统功能调用成绩、执行计划等数据进行成绩单制作、学分绩计算、成绩排名等工作 6. 成绩管理员对于成绩的操作均有系统自动记录的日志 | ||||
所需材料 | 1. 教师完成录入后打印的课程成绩表 2. 教师提交的成绩录入修改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3. 经学生提交,由开课院系复合的成绩复核申请表 4. 缓考、免修的审批表 | ||||
基本 程序 流程 | 1. 学生按规定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完成选课任务,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2. 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在 “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相应课程的缓考、免修 3.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录入和提交学生成绩 4. 学生如对成绩有质疑,可在网上发布成绩后一周内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复核。开课院系组织复核后填写复核结论并告知学生。如成绩有改动由任课教师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出修改成绩申请 5. 教师在录入成绩完成后如发现有误,可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成绩修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修改申请经由基层教学负责人、院(系)教学负责人和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后生效 6. 期末总成绩不及格,且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可参加相应课程的补考。补考成绩的录入、复核、修改等程序与期末成绩管理相同 7. 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的学生,须以重修方式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8. 教务处负责整理和归档每学期的课程成绩表 | ||||
公示方式 | 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 监督电话 | 5682993 | ||
附件 |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图》 |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课程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