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82号)第四章第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见附件),学生有下列情形可申请缓考:
一、申请理由
1.因病,需附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书;
2.考试时间冲突,需附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3.因公比赛,需附组织部门证明;
4.出国,在交换期间如选校内课程,但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可参加补考的,需附“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5.结业生,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需附个人申请。
二、办理时间
至少在考试前两天
三、办理流程
1.填写《缓考申请表》(见校园网-院系部门-教务处-教务考务-资源下载http://jwc.hitwh.edu.cn/zyxz/list.htm)。
2.带上《缓考申请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分别找辅导员、任课教师和院系教学院长签字。
3.将办好的材料交给院系教务员,教务员登录新系统添加学生缓考课程信息。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胡老师(5687010)。
附件 《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四章 缓考与补考.docx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