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大学生科技立项是“基于项目学习”进阶阶段,是培养学生科研兴趣、锻炼学生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对培养快速适应社会与企业需求的高质量人才有重要意义。为持续完善校区“基于项目学习”实践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学生解决专业问题的实践探索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立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立项要求

1.校区2019级和2020级同学可以组为单位申报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每人限报一项,已经申报过的不可再次申报,不允许在不同项目中交叉申报,不允许有雷同选题。

2.项目团队规模建议3-6人(至少2人),实行负责人制,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联合申报,跨专业或跨学院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学院申报。

3.项目申请团队必须选择至少一名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校外指导教师需来自本领域企业,具备两年及以上研发经验。

4.项目经费申请需要预上报,结题后按当年下拨经费额度及各团队结题情况、实际花费情况报销。 

5.严格过程管理,对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的行为,不予立项,并酌情给予处分。

6.大学生科技立项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中期检查,下一年秋季学期结题。

二、选题范围

项目分为工程类,理论研究类,科技创新类,人文科学类,社会调查类等,鼓励选题贴近真实的科研项目、企业项目。要求来自真实项目的比例不低于20%,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姓名,企业项目需提供企业名称和指导教师联系方式。项目来源主要有:

1.学院与外部企业合作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2.教师教学/科研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3.各类科创竞赛类项目,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

4.师生与企业联系获取的项目

5.面向行业产业发展实际,由教师命题供学生自主选择的项目

6.其它结合学科专业背景,有明确需求、有实际应用背景与可操作性的项目

7.学院与国际校企合作的研发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

8.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以及其他有研究价值的项目

上述类型中,1、2、34可认定为真实项目来源类型。

三、工作开展

1.学院负责规划立项选题、选派指导教师及评审专家,并组织立项申报、评审。

2.学院可自行确定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评审立项报告(附件1)。

3.要求学院在立项工作完成后在学院网站发布相关新闻。

四、日程安排

1.2021年112前,各学院公布立项指南,组织完成立项宣讲及培训。学生自愿组队,自主选择指导教师并确定项目主题。学院汇总立项指南电子版提交教务处魏萌老师。

2.2021年11月22日前,各团队负责人将立项报告电子版一份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学院组建项目答辩组。

3.2021年11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4.2021年12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学生科技立项报告》(以汇总表中序号+项目名称命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1大学生科技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至教务处。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宣传、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021大学生科技立项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内容咨询方面可联系杨君国老师,联系电话:5687303

材料收取等方面可联系魏萌老师,联系电话:5687357

电子邮箱:weim@hit.edu.cn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学生科技立项立项报告.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1年度大学生科技立项计划立项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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