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职能部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决定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600项,其中特等奖30项左右、一等奖200项左右、二等奖370项左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合计55项左右,二等奖95项左右,单列奖励名额,单独评审(特等奖与本科教育合并评审)。

二、申报范围

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的申报范围,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不含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成果。各本科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机构、有关学术团体及社会组织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成果,其主要完成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申报条件、申报类型、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名额按山东省分配为本科6项,研究生2项)。

三、申报材料

申报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的word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且有相关人员签名的PDF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和“推荐单位名称+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具体材料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明细表显要位置注明网址链接,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合并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版式,不超过50页码),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三)成果如为著作、教材,应提供纸质版样书1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申请书相应位置注明网址链接。

四、校内申报要求

(一)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每个单位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各限报1项,成果建议多学科整合申报),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报教务处(联系人:张振宇,5682036,zzy619hit@hitwh.edu.cn),其中研究生教育教学类成果报研究生处(联系人:周滈,5687145,yjsc@hitwh.edu.cn)。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过期不候。

(三)申报材料格式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申报。同时院系填写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本科和研究生申报成果分别报送),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doc

附件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推荐成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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