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首批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7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部、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贺信精神为引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形成向心力,以良好的氛围带动广大教师投入课堂教学改革,决定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2.课程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未被列入预警名单,且所有团队成员本课程近两个教学周期学生评价结果均在B+及以上。

3.课程应为校区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本科生课程。优先评选校区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立项课程、提交“一课一策”改革计划课程、首届课堂教学竞赛获奖课程、课程思政有关竞赛获奖课程等具有一定改革基础的课程。

二、评选标准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鲁教高字〔20224号)文件,申报课程应统筹推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评价、教学管理和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等一体化改革,在多个维度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至少需要覆盖以下三个维度。

1.资源与内容:对照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编排、取舍、裁剪、更新,课堂内容科学严谨,容量适度,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深广度适宜,注重课程育人,思政课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其他课程注重落实课程思政育人理念,将教书与育人有机统一;融入学科发展、产业进步、科研项目等优质教学资源,为课程建设提供良好素材。

2.模式与方法:教学过程系统优化,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启发性强,能激发学生求知欲。

3.技术与手段:综合运用各类教学辅助工具,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得当,语言表达生动、清晰、准确,打造视、听、感、触集成具有良好体验的课堂。

4.组织与管理:注重师生互动,能够调动学生认真听讲和自主思考的意识与积极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学习活动,积极交流观点,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凝聚力强、灵活高效,气氛生动活跃。

5.考核与评价: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主动设计累加式考核方式,能够依托课堂教学将随堂测试、互动交流、问答展示等课堂表现纳入课程学业评价。

三、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另附PDF版佐证材料,封面统一使用附件3

2.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推选,确保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与有效性。

3.校区在各单位审核推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根据申报数量及质量,认定校区首批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评选工作,本次校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计入院系评价,鼓励各单位将本次示范课程评选结果纳入突出业绩考核指标。

2.严把质量关口。(1)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书,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校区各类教学评奖与项目申报。(2)各单位要严把申报课程教师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对推选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选示范课程的资格。

3.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流程开展推选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选名单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渠道,公示无异议方能上报。

五、材料提交

1.各单位完成审核、推选(含排序)工作后,于59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以及附件1与附件2纸质盖章版提交至教务处H346B办公室。

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刘鹏,联系电话:0631-5687536

 

附件1: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2: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申报佐证材料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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