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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03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位老师:

以下转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有需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老师或学生请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注册及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1,需要新注册的教师注意“学校”应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5687357)。


【高校申报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2024年7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1.参与教师/学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中的本科层次高校。

2.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高校审核进展。高校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高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项目流程图调整见附件。


附件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2、高校申报书模板

 

3、合作协议模板


4、项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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