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审核评估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内评建改机制,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预评估工作的通知》(校评办20251号)要求,校区将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评估时间

各专家组将于4月14日至25日分期分批进校,每组评估时长为2天。

二、评估内容及具体安排

1.3月3111:00前,请各学院按照《邀请预评估专家相关要求》(附件1-1)推荐并邀请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校外专家(已通过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同类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学副院长优先),同时需指定本学院1名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专家秘书,负责协调沟通并将预评估专家及秘书名单》(附件1-2提交至校区审核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

2.43日前,学院需完成专家对接、确定行程,为专家购买往返机票,做好专家入、离校接送机和食宿安排并将专家入校时间报送至评估办(注:附件1-1中同一分组学院专家入校时间须保持一致)

3.评估办将在专家入校前提前2天反馈专家抽查材料清单,学院需准备好会议室及待查材料。

4.4月14-25日,各专家组以教学档案查阅、随机听课、现场查看、师生访谈/座谈等形式,重点围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实地综合检查评估,并向学院反馈意见。

5.校区将根据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形成各单位《整改问题清单》,学院自收到《整改问题清单》之日起1周内向评估办报送《整改方案》,4周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总结。校区将组织整改成效“回头看”。

教学档案材料自查及清单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本次预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质成效,各学院须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档案材料全面自查工作,并补充完善材料清单中相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2023秋-2024秋开课清单》(附件2-1)组织任课教师对教学档案材料进行自查,并补充完善开课清单中有关信息,教师自查时须填写《教师自查用检查评价表》(附件2-2),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2.按照《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附件3)组织做好信息核对和数据补充完善工作。

3.4月8日前,各学院将已补充数据的《2023秋-2024秋开课清单》、《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及教师签字版《教师自查用检查评价表》一同提交至评估办。

其他工作要求

(一)材料准备要求

专家抽检教学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抽检清单备好相关档案材料。专家用评价表由评估办发送,各单位打印。待查试卷材料需包含2023秋至2024秋该课程各学期考卷(每类若干份)、课程大纲、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成绩单、累加式考核原始记录和成绩分析;待查毕业论文(设计)含论文及开题、中期、答辩等过程记录和相关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自查自检,严格按照预评估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并做好问题整改。

2.专家组进驻期间须全程做好服务保障,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做好教学档案调取、会议室准备;引导专家听课、走访;协调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与访谈座谈,并做好过程记录。

请各学院以此次预评估为契机,全面梳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迎接教育部正式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联系人:纪校娟;电话:5687377;办公地点:H346B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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