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确保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践教学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本科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确保本科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各学院要加强实践教学规范管理,依据学校实践教学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学院本科实践教学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安全保障
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本科实践教学安全等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要求,做好秋季开学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风险防范工作。各学院要规范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与准入培训、教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管理及危化品清查、实验室教学安排、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值班值守安排等重要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实验教学有序开展和校园安全稳定。对于校外实习实践活动,须同步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保险购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上传数据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
开题检查:2026年秋季学期第5周(9月30日)前完成开题检查工作,建议各学院自9月初起陆续进行开题检查工作。
中期检查:拟定于2027年春季学期第2周进行中期检查;第4周进行二次中期检查。
结题验收:拟定于2027年春季学期第11周完成结题验收。
答辩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拟定于2027年春季学期第12周完成答辩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
(2027年春季学期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届时会另行通知,以2027年春季学期实际通知为准)。
2. 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科综合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维普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的全部过程管理(含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答辩稿提交及查重检测等)须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的管理文件要求,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已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综合设计(论文)学生的各检查环节的数据录入、流程审批和成绩记载,补充缺漏的相关信息,确保维普系统中所有存档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做好质量监控、督导及学术诚信教育
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的有关管理文件及《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做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及督导工作全覆盖,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规范性。要做好本科生学术能力培养和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教育,营造严谨治学的氛围,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有困难学生的指导和帮扶,坚决杜绝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和“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4.持续组织学生申请本科综合设计(论文)
各单位要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推进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持续组织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申请并有序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严格做好审查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加强沟通协调。为加强本科实践教学深化改革,积极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加强与教务处的沟通协调,深入了解并熟悉工作方针政策及详细流程,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践教学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开展。
(二)联系方式
实践教学工作联系人:王成峰,联系电话:5687357,电子邮箱:wangchengfeng@hit.edu.cn。
教务处
2026年8月27日
文章发布:赵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