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生:

为确保2021届本科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教育部、哈工大毕设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毕设进度安排,校区近期将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保证质量

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要求,严格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对不能达到哈工大毕设基本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要及时进行帮扶指导,确保我校区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2.全面开展

要求所有2021届准毕业生(含往届未毕业且尚未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原则上没有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不能参加毕设答辩。

3.落实到位

各学院要及时将校区关于此次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及本单位的中检安排通知到学生,做好各项组织与落实工作,特别要对照附件1开展诚信教育,坚决杜绝毕业设计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提前做好预警与有效干预工作。

二、基本安排

1.开展时间

要求最迟在2021年5月9日(周日)前完成本次中期检查任务请各学院至少提前4天报送电子版工作安排表(附件2),完成中期检查后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结果(附件3)。

2.开展形式

主要以现场检查或答辩形式完成中期检查。外出实习和其他确有困难参加现场检查的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检查或答辩形式开展。

3.督导检查

校区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同时要求各单位安排学院层面进行认真督导,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各学院要做好组织安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性考核任务,为本科生如期顺利毕业奠定基础。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杨老师(5687303)

——纪老师(5687377)

——魏老师(5687357)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安排统计表》.xlsx

    附件3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结果统计表》.xlsx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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