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请转发至相关老师,请满足条件且有意愿参与到项目专家库的老师填写【证明材料】(附件1),最终被推荐的专家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

证明材料签字盖章(盖教务处章即可)后于2022116日(周日)下班前提交扫描件(PDF)一份以及电子版一份至教务处:weim@hit.edu.cn

相关问题咨询教务处魏老师:5687357



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适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于2021年组建了项目专家库。根据项目需要,拟扩充项目专家库,请各有关高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项目指南评审、立项审核等有关工作。

2.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3.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

4.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审核等工作。

 

三、推荐方式

1.每所高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本校专家,请通过高校管理员账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填写所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

2.请于117日(含)前完成专家推荐工作。

 

入选项目专家库的专家,项目将根据参与工作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专家组秘书处联系人:李鹏,010-58556244cxhz@moe.edu.cn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秘书处

20221031


附件1:证明材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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