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4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山东省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持续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精神,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教育部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工作,校区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山东省拟立项建设一批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并向教育部择优推荐5个项目。

二、研究主题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汇总表(附件1)、申报书(附件2)及相应支撑材料,学院初评后于34日下班前将纸质盖章版汇总表、Word版申报书、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H346B办公室,每个学院限报1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项目研究期为6个月。立项省级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立项教育部项目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相关要求执行。

(二)结题验收。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取消。所有项目务必按期提交研究成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要紧扣实验教学育人目标,推动实验教学改革,结合教学成果奖培育,努力争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二)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强化数字赋能,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0631-5687536

 

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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