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行权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2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

行使主体

教务处、各院(系)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 76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专业选择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 79号)

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各院系制定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校教发[2019] 80号 )

条件标准

1.第一学年所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超过一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

2. 学生在某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后可更好地发挥其特长

3. 学生创业休学或入伍退役,复学后自身情况确有需要

所需材料

1. 院(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2. 院(系)各专业的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3. 各院(系)公示学生按专业学分绩排名名单

4. 接收院(系)考核录取的学生名单

基本

程序

流程

1. 教务处确定转专业基础数据、制定工作日程

2. 教务处发布相关通知

3. 教务处按专业确定学分绩排名学生名单

4. 学生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申请

5. 各院(系)复核学生名单,将复核不通过的告知学生本人

6. 各院(系)对复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 学生对本人学分绩及排名有异议,可向各院(系)提出核查

8. 各院(系)打印转专业申请表并审批签字

9. 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排名名单提交教务处

10. 各院(系)提交申请转专业名单至相关院(系)

11. 接收院(系)进行考核、录取,签署意见

12. 接收院(系)将录取名单在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提交,并将申请表提交教务处

13. 教务处对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公示

14. 教务处起草文件,上报学校批准

15. 变更转专业学生在相关单位的学籍信息

16. 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相关手续

公示方式

教务处网站、院(系)网站

监督电话

5687010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工作流程图》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工作流程图




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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