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考试作弊处理行权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2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考试作弊处理行权公示


职权名称

考试作弊处理

行使主体

教务处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1.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发[2019] 76号)

2.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校教发[2019] 81号)

3.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教发[2017] 83号)

条件标准

基本条件:校教发[2019]8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所需材料

1. 学生违纪事实调查报告

2. 处分决定文件

3. 学生违纪处分决定文件签收回执

基本

程序

流程

1. 监考教师提交《学生违纪事实调查报告》

2. 根据违纪事实调查报告记载的违纪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违纪性质

3. 起草违纪处分决定文件

4. 报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批

5. 报学校办公室发文

6. 报主管校长签发

7. 学校办公室发布处分决定文件

8. 将处分决定文件发至学生所在院(系)

9. 院(系)将处分决定文件送达学生本人

10. 院(系)返回学生违纪处分决定文件签收回执

11. 学生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2. 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处分结论,取消违纪课程考试成绩

公示方式

公文通览

监督电话

5687377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违纪处分工作流程图》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考试违纪处分工作流程图


考试违纪处分.doc


联系我们

电话:0631-5687010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主楼3楼教务处

版权所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Copyright©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t wei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