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为保障学校“基于项目学习”实践教学体系不断完善,激发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科研思维,夯实未来科学研究与工作实践基础,现启动2021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工作,请各学院按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大一年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要求校区2021级学生以组为单位申报大一年度项目计划,每人仅可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中交叉申报不允许有雷同选题。

2.项目申请建议以2-6人的团队为单位(至少2人),实行负责人制,要求分工具体明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的项目或团队联合申报。

3.各项目团队选择一名校内/校外相关学科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要求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校外指导教师重点面向本领域企业人员,且应有两年及以上项目研发经验。

4.项目经费申请需要预上报,结题后按当年下拨经费额度及各团队结题情况、实际花费情况报销。

5.严格过程管理,对涉嫌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的行为,不予立项,并酌情给予处分。

6.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一年,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中期检查,下一年秋季学期结题验收并评优。

二、选题范围

项目分为工程类、理论研究类、科技创新类、人文科学类、社会调查类等,鼓励学生项目来自真实的教学科研项目和企业项目,要求来自真实项目的比例不低于20%,不满足要求的学院重新组织立项。教学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姓名,企业项目需提供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项目参考来源:

1.教师科研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完成部分

2.各类科创竞赛类项目,包括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等

3.师生与企业联系获取的项目

4.面向行业产业发展实际,由教师命题供学生自主选择的项目

5.其它结合学科专业背景,有明确需求、有实际应用背景与可操作性的项目

6.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以及其他有研究价值的项目。

上述类型中,1、2、3可认定为真实项目来源类型。

三、工作开展

1.学院选派指导教师、评审专家,规划立项选题与指导,并负责组织立项、评审、相关材料收集与上报工作。

2.立项需要撰写立项报告(附件1)并且进行立项答辩(线上或线下)。

3.立项工作完成后,学院在网站发布新闻,作为工作开展依据。

四、日程安排

1.2021年112日前,各学院公布立项指南,并组织完成立项宣讲及培训,学生完成组队,确定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及项目主题。项目指南电子版提交教务处魏萌老师。

2.2021年11月22日前,各团队负责人将立项报告电子版一份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学院组建项目答辩组。

3.2021年11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4.2021年12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1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报告电子版一份(以汇总表中序号+项目名称命名)、新闻发布网址。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立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规范》(附件3)做好宣传、申报、评审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021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weim@hit.edu.cn

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主楼337)魏老师

内容咨询方面可联系杨老师,联系电话:5687303。

材料收取等方面可联系魏老师,联系电话:5687357。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报告.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1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规范.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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