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拟晋升职称教师申请校级督导专家听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编辑:哈工大(威海)教务处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要求,教师通过准入并经过一学期的课程教学后,如独立讲授16学时以上课程,应申请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结果将作为评职定岗的重要依据。现将本学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以后入职且未申请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的教师可申报(之前入职的教师如有申报需要,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受理)。
    2.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已通过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且已完成至少一个学期的理论课教学任务、本学期承担一门16及以上学时本科理论课教学任务。

(二)认证程序

 1.认证采取专家随堂听课和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组织校级督导专家随堂听课,专家听课结论“合格”,且学生评教结果在B及以上者为通过认证,取得主讲教师授课资格;

 2.认证通过名单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公布;

 3.不通过的一年后可申请二次认证,仍不通过者三年内不再安排其认证。

二、申请校级督导专家听课

(一)申报条件
    1.拟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晋升职称应至少提前两个学期申请听课);
    2.2023年春季学期有本科生理论课授课任务;
    3.近三年没接受过校级督导专家听课。

(二)其他说明

申请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调串课,应至少提前三天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的教师填写《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附件2)和《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听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请学院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学院意见一栏不能为空,需填写具体鉴定意见。

2.晋升职称申请校级督导专家听课的教师仅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听课申请汇总表》(附件3)。

3.请各学院于2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纸质版《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及电子版《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听课申请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H346B。


 联系人:纪校娟;电话:5687377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pdf

附件2: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docx

附件3: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听课申请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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