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6级本科生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纳新通知
作者:谢芳     审核:李文学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9-11

2026级本科生:

为深入落实学校本科生人才培养要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跨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学校设立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该体系自2025级开始施行,现面向2026级全体本科生开展纳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跨专业发展课程修读基本要求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版本科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规定,每名本科生在校期间须修读跨专业发展课程不少于10学分。为保障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学校设置三类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获取途径,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一修读:

1.辅修专业课程体系:校区开设26个辅修专业,该体系招生工作一般于大一夏季学期开展。修满10学分并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即可认定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修满20学分可获辅修专业证书,完成毕业设计并通过答辩者可获辅修学位。

2.校级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校区设置治国栋梁/业界领袖校级课程体系,该体系选课工作一般于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开展,修满10学分即可完成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认定。

3.项目驱动学习体系:学校2025级起新设的课程体系,即本次纳新核心内容,学生通过修读对应模块课程完成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要求。

二、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简介

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课程以模块为单位设置,兼具项目驱动、交叉融合与实践引领核心属性,单独开班授课。学生通过修读项目驱动、交叉融合的模块化课程,跨专业组建学习团队开展实践学习,在完成课程学习与项目实践的过程中夯实知识基础、锤炼实践能力、培育创新素养。该课程体系学分认定规则明确,可与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进行衔接认定,为学生学业发展与综合能力提升提供多元支撑。

三、参与对象与修读规则

1.参与对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26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修读规则:学生每次仅可申请修读1个项目驱动学习课程模块,选拔录取不限制专业方向,由各课程团队制定选拔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学分认定相关规定

1.学生修读所选项目驱动学习课程模块,达到10学分可直接认定为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完成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2.修读学分超出10学分的部分,按相关规定直接认定为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

3.学生依托项目驱动学习取得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可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及认定工作指导性意见》继续认定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

4.学生基于项目驱动学习完成的课题成果,可申请作为本科综合设计(论文)或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项目指导教师与学生可在导师分配阶段优先互选。

5.学生未通过选拔、主动退出或经团队考核退出课程模块的,已修读学分不再认定为跨专业发展课程学分,可按规定认定为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学分,且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申请变更修读其他跨专业发展课程体系/模块的机会。

五、特殊类型学生修读建议

1.2+2拔尖班学生:建议选择能够在大二学年结束前修够10学分的模块(具体能否修够请详细查阅各模块实施方案);如不能在威海校区期间修够10学分,建议选择辅修体系或校级体系。

2.中外合作办学(智材+船舶)学生:由于合作办学培养方案中没有明确跨专业发展课程(10学分)的要求,合作办学学生亦可进入项目驱动学习体系完成创新学分的修读和后续本科综合设计工作,不要求必须修够模块内10学分。

六、纳新工作安排

1.纳新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0日,纳新工作于开学第三周内完成;本学期选课工作于9月24日前完成。各模块具体时间安排以纳新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组织实施:本次纳新工作由各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模块对应的课程团队负责具体实施。

3.本年度面向2026级设置20个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模块(较2025级新增6个),各模块实施方案、教学大纲见附件1,具体纳新方案及详细介绍见纳新平台。

4.本次纳新启用哈工大(威海)项目学习管理平台(网址:www.blockfuture.cn),学生报名、团队选拔及后续选课均通过该平台进行。学生端使用指引见附件2,请按指引完成登录、身份核验、密码修改、查询模块信息及报名。

5.纳新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请有意向的学生认真了解各模块情况、审慎报名,并严格按照各模块纳新要求完成报名,未按规定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附件1-项目驱动学习跨专业发展课程培养方案+教学大纲.zip

附件2-2026级本科生项目驱动学习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指引.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2026年9月11日


    文章发布:赵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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