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本科生:
为促进我校一校三区人才培养的交流与互动,推动一校三区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跨校区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2026学年跨校区流动学习项目预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动学习项目类别
1.跨校区开展课程学习项目:面向非毕业年级,即2023级、2024级
2.跨校区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项目:面向毕业年级,即2022级(四年制)
二、流动学习项目期限
2025~2026学年
三、流动学习项目报名要求
1.跨校区开展课程学习项目
(1)专业要求:本人所在专业应为拟报名校区对应年级已开设专业。校本部、深圳校区各年级专业设置及各专业对应名额数详见附件2。
(2)成绩要求: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含80)。
(3)选派名额:每个校区总选派名额不超过50人,每个专业/年级选派名额以各接收校区学院(学部)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2.跨校区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项目
(1)专业要求:跨校区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应与本人所在专业相匹配。如学生做外专业论文(设计),须经学籍所在校区所在专业(授予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同意。
(2)其他要求:学生须在拟流动校区自行联系并已选配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且保证能够在拟流动校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环节,各校区不予分配导师。
(3)学校鼓励跨校区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流动学生名单由推荐校区和接收校区共同审核确定。
四、学生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7月3日17:00前,参加预报名学生须根据校区执行计划及交流校区执行计划(附件5),与所在学院教务员沟通,完成填报。
(1)2023级与2024级学生跨校区开展课程学习项目
线上申请跨校区课程学习项目与完成流动学习计划表(申请流程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跨校区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6),各学院(书院)教务员联系方式见附件7。
(2)2022级学生跨校区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项目
线下填写《跨校区流动学习计划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跨校区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6),各学院(书院)教务员联系方式见附件7。
3.报名截止后,校区教务处将满足基本条件且专业匹配的学生名单提交至拟流动校区相关学院(学部),并在校园网上公示跨校区流动学习项目推荐名单。
4被推荐学生根据课程匹配结果等情况确认是否接受推荐。
5.各拟流动校区根据推荐名单和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6.被录取学生加入相应QQ群:
赴校本部交流群号码:782854229
赴深圳校区交流群号码:1014068093
五、学院工作流程
1. 学生报名截止后,请相关学院负责人根据附件2各校区专业设置及各专业对应名额数,可参考《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试行)》(附件8)在教务系统中审核学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9),审核通过的学生将作为拟录取名单发送至校本部和深圳校区。
2. 请各相关学院教务员老师,根据相关负责人在系统中审核的结果,于7月7日11:00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提交至工作邮箱的《跨校区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6)整理汇总,电子版与加盖学院章扫描件发送至765131878@qq.com。
3. 在学生申请期间,请各学院协助学生完成课程匹配情况的填写。
六、注意事项
1.费用说明:学费在威海校区缴纳,医疗费根据所购买医疗保险政策报销。住宿费在流动学习校区缴纳(其中深圳校区住宿费预计815元/生/学期,以实际收取为准)。交通、食宿、保险等生活费用自理。
2.跨校区流动学习期间所获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将在流动学习结束后计入个人成绩单。经所在学院(学部)审批认定学分的课程,按照认定的校内课程考核方式纳入学分绩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及论文原文等相关文档的电子版将在流动学习校区和学籍所在校区相应学院同时存档。
4.确认进行跨校区流动学习后,须办理退寝手续。
5.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按录取校区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时办理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咨询方式
【学业等相关事项】联系人:所在学院教务员、教学院长。
【学籍、交流相关事项】联系人:王桐,联系电话:0631-5687633。
【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事项】联系人:王成峰,联系电话:0631-5687357。
附件:
附件4:跨校区流动学习计划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doc
附件6:2025-2026学年跨校区交流学习报名表.xlsx
附件8: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试行).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